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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部门:炎陵县政府 信息编号:7648 提问人:黎某某 |
提问时间:2018-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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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想着给3.4号出生的宝宝在株洲炎陵下村乡上户口,在全国都开放了二胎的今天,我们回家上户口还需要准生证吗?(孩子在江苏苏州出生,他们说都已经不需要准生证 取消掉了,所以我们当时从怀孕到生都没有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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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炎陵县政府 |
回复时间:2018-0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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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黄先生,您好! 关于您“投胎还需准生证”的提问,经转办县计生局,已有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进行了政策宣传,现将相关政策告知如下: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以及现行的《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依法生育的夫妻到夫妻一方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后,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规定及时提供生育服务。提倡孕前或者孕初三个月内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尽早享受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综合以上规定,提倡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夫妇在怀孕前或孕初三个月办理生育服务登记,有利于落实出生缺陷防治、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的各项措施,也有利于依法生育的夫妻享受卫生计生各项公共服务。您没有办理《生育服务登记》不影响其小孩上户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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